附二
2008年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
考 生 职 业 技 能
合 格 证(样张)
报考类别
姓 名
性别
出生年月
考生学校(单位)
毕业专业
考生照片
技能名称
授予部门
技能等级
技能分
发证单位(盖章)
2008年 月 日
注:1、本表须由职业技能资格认定单位填写,盖章后有效。
2、报名地招考机构核验后存入考生档案。
3、“技能分”栏,初级填“无”,中级及以上填“35分”。
4、本表中各栏均不能空白,不能涂改。